報廢車不能直接賣廢鐵。依據《報廢汽車回收控制方法》的規則,任何單位或團體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、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。假設車主自行將報廢車當作廢鐵賣掉,雖然不會遭到公安機關的處分,但存在很大的風險,尤其是假設賣掉的車出現交通事故并逃逸的話,車主或許會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正確的處置流程是:車關鍵求將報廢車交給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,由該企業對車輛啟動拆解、破碎等處置,并向車主出具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。然后,車主需攜帶相關資料(如行駛證、注銷證書等)到外地車管所操持車輛注銷手續,車管所核實相關信息后,為車主開具注銷證明。這樣可以確保報廢車的合法合規處置,防止不用要的法律風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