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廢車賣掉后,轉讓手續的操持要求依照以下步驟啟動:
預備相關資料:車關鍵求攜帶車輛行駛證、身份證、駕駛證等相關資料。
到車管所操持報廢開放:將車輛開到外地的車管所,填寫車輛報廢開放表,并提交相關資料。車管所任務人員會審核并發放機動車報廢單。
操持戶籍注銷:車主憑報廢車輛回收證明、行車證、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操持戶籍注銷。
清算檔案:最后,到車管所操持車輛檔案清算手續。
要求留意的是,假設車輛曾經賣給了廢品回收商,車主還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,如收據或許買賣記載等,然后向外地的交通控制部門提交開放,說明車輛曾經被合法地處置。這樣可以確保車輛的合法一切人失掉明白,防止后續的法律糾紛。
